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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多年前的一段纪录,改革反思派在那时已经杀出重围,但是远远还没有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一些所谓主流经济学的走狗仍然在利用自己的地位给各大学的学子们洗脑,成千上万的人不断的被其毒害,训导大学生的话语权,优势在谁不容争议。就在那样的一个时期,却发生了这样一场较量。它不是一种真正的学术讨论,甚至是身份背景极不对等的交锋,但是它给那个时代留下的,却是民族出路的真正答案。也许许多年后,我们都已老去,不再有指点江山的激扬文字,不再有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的勇气,我们的民族或许辉煌或许沉沦,我们能够给我们的后来人留下的正是我们的先人给我们留下的,不会多多少少,也不会遗失什么,因为那是蛟化苍龙的必然!联系地址:nima0000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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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博客 > 首页 > 司马南:“记者无国界”与《南方周末》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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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司马南:“记者无国界”与《南方周末》内幕
西纳河 发布于 2008-07-06 22:54

Tags: -


文章来源:乌有之乡
     昨天的<环球时报>第7版刊发长文,《解开“记者无国界”内幕》,很值得一读。为深入理解该内幕,我建议各位看《环球时报》,兼看新华社跟发的评论,切切勿忘回顾《南方周末》关于“记者无国界”的生动文字。
    “记者无国界”是个什么玩意?简言之,试图靠抹黑中国谋取私利的投机者。今年以来,这个极端组织破坏奥运圣火传递,还向国际奥委会施压,支持“藏独”,阻挠西方领导人参加奥运会开幕式,充当了西方反华势力的急先锋。
创始人,现任秘书长罗贝尔•梅纳 尔领导的“记者无国界”劣迹累累,却声称绝对保卫“新闻自由”。这个新闻自由是怎么保卫的呢?举一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他们曾批评台湾驱赶大陆记者,可是当陈水扁授予梅纳尔勋章和10万美元的支票……从此台湾跻身新闻“最自由”行列。
    “记者无国界”的钱,主要来自美国民主基金会和自由古巴基金会。这个民主基金会就是臭名昭著的“颜色革命”的前台召集人和董事会主席。2000年推翻米洛舍维奇的“天鹅绒革命”,2003年推翻谢瓦尔德纳泽的“玫瑰革命”,2004年尤先科上台的“橙色革命”,2005年阿卡耶夫下台的“郁金香革命”,从南联盟到格鲁吉亚,从乌克兰到吉尔吉斯,美国民主基金会,以年10亿美元的成本支出,慷慨地给包括“记者无疆界”在内的NGO打气。
    《环球时报》的报道称,今年3月拉萨骚乱发生后,“记者无国界”发表声明称“呼吁世界权威人士通过宣布他们无意参加奥运会开幕式来表达对中国政策的否定”。嗣后,法国外长库什内即建议欧盟表示,“抵制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惩罚中国对西藏的镇压”。3月24日,奥运圣火采集仪式上,“记者无国界”成员自己冲上台,抖出“手铐五环”旗,侮辱中国。稍后圣火在巴黎传递时,该组织成员成为捣乱者中的骨干,他们还宣称在巴黎圣母院等7个地点挂出了黑色手铐五环旗,梅纳尔也赤膊上阵。4月26日在日本长野,该组织成员混在抗议火炬传递的日本民族主义分子中向奥运火炬和火炬手投掷物品。
    但是,令人不解的是,这样一个危害中国核心利益的极端组织,在《南方周末》的笔下,却是国际人权标准的代表者,完全是一幅贵族绅士的正面形象。2007年11月7日《 南方周末》专文介绍“记者无国界”,并以灿烂的语调断言:“中国政府在新闻自由方面的开放,表现在对“记者无国界”即新闻自由无国界这一基本的国际人权准则的认同。今年1月下旬,“记者无国界”总干事罗伯特•梅纳德一行三人对中国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访问,与中国开始了积极的对话,因此该组织决定正式改变原来反对并抵制北京举办奥运会的立场。”
    《南方周末》的立场和价值观总是很独特,且率性而为,我们已有强烈印象,但在逻辑上也如此牵强,大大出乎读者的意料。接待来访者,就等于接受了来访者的价值观吗?“记者无国界”组织来了趟中国,就等于中国认同其“新闻自由无国界”理念吗?“新闻自由无国界”何时成了,凭什么是“基本的国际人权准则”?“基本的国际人权准则”,《南方周末》自己就有发布权,还是国家权威部门授权《南方周末》予以发布?倘二者都不是,《南方周末》凭什么信口雌黄(仿鄢烈山句)?
    《南方周末》声言,“该组织决定正式改变原来反对并抵制北京举办奥运会的立场。”不知道这是“记者无国界”组织披露给《南方周末》的独家消息,还是《南方周末》自作多情替人家宣传。几个月后的事实证明,“记者无国界”抵制奥运反华变本加厉无所不用其极,无所不用其劣,无所不用其毒。
    《南方周末》为什么要美化这么一个极端组织?很多读者都想不通。南报自己到很坦白:“ 申明‘记者无国界’根本的深层次的原因,是由于新闻自由可能被政府以法律的名义剥夺,或者名义上也宣称新闻自由,但实质上以种种限制而使新闻自由的法律条款形同虚设或者削减公民权利。”——这是西方反华宣传的老套路,他们善于制造人民和政府之间的缝隙,然后打进自己的楔子。南报的文章没有讲也不好意思讲,当中国法律、中国政府、中国党、中国人民意志高度一致的时候,譬如办奥运吧,这只“洋枪队”能干什么呢?
      到了2008年5月7日 ,“记者无国界”破坏奥运的嘴脸已经暴露无疑,《南方周末》本可以对自己以前宣传“记者无国界”的错误做一点反省,但是这天的《南方周末》发表“本报时局观察员曹辛 ”的大作《开放、透明、对话:中国崛起的行动准则》。文章令人震惊地用“记者无疆界”的行动,反推中国政府的行为,认为中央政府允诺与达赖对话,致使“记者无疆界”在火炬传递港澳时没有进行抗议和破坏。言下之意,“记者无疆界 ”原来的行动是有根据的,此前的一切是中国政府的过失导致的。该期《南方周末》一如既往毫不客气地教训中国政府:“只要中国政府遵循着一定的原则行事,就可以化解奥运面前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甚至可以倚仗这些原则,应对中国崛起面临的各种困难。”
    很抱歉,笔者并不知道<南方周末>与“记者无国界”交往的真正内幕,但公开的材料足以证明,两家在某种理念上有共识,有共鸣,并非两家误撞到了一起。如若一定要找出一个词来概括这个共鸣和共识的话,普世价值或许合适,两家当都不致反对。
    假如普世价值就这等货色,咱们还是趁早远离点好。让《南方周末》和“记者无国界”组织自己敲着铴锣,撅着洋布,踮着脚尖满世界旋转去吧。20080702
附文:
环球时报:揭开"反华工具"---"记者无国界"组织内幕 
环球时报驻法国、加拿大特约记者 纪 泽 陶短房

奥运会使中国走到世界舞台中央,但也吸引了一批试图靠抹黑中国谋取私利的投机者,“记者无国界”就是其中一个。今年以来,这个极端组织破坏奥运圣火传递,还向国际奥委会施压,支持“藏独”,阻挠西方领导人参加奥运会开幕式,充当了西方反华势力的急先锋。熟悉该组织的法国政论家马克西姆-维瓦斯曾评论道:“‘记者无国界’是一架金色螺旋桨的笨重飞机。它飞不高,但噪音巨大。它向拒绝臣服的小国投掷重磅炸弹,向自由主义的大佬抛出诱饵。通过变幻无穷的招数,驾驶员吸引了善良人们的注意和金钱。”
游荡的幽灵,矛盾的组织
“记者无国界”成立于1985年,创建者就是目前该组织的秘书长罗贝尔-梅纳尔。梅纳尔曾被马克西姆这样描述:一个游荡在法国新闻界各个编辑室的幽灵;有仇必报的小人,高谈阔论,一门心思用在几件不可告人的事情上。梅纳尔卖过保险,打过零工,养过蜜蜂,最后在法兰西-艾罗电台落脚。1985年,他收听到法国国际台一个关于“医生无国界”的节目,产生了一个可以平步青云的想法,在时任“医生无国界”主席布劳曼和记者基尔博的帮助下,成立了“记者无国界”。
根据“记者无国界”自己的定义,该组织“捍卫全球被囚禁的记者和新闻自由”,高尚的字眼使其似乎占据了绝对道德高地,对各国指手画脚,发表大量报告,每年出版全球新闻自由年鉴,并对全球各国进行新闻自由程度排队……然而,谁来监督、制约“记者无国界”及其报告和年鉴,特别是梅纳尔呢?从机制上来看,谁也无法回答。
“记者无国界”每年要发1000多份报告,报告对象涵盖很多国家,不过,该组织并不大,有说为25人,也有说60人,即使按60人计算,每人每年平均也要写上近17个报告,很多人质疑在这种“惊人效率”之下,报告的材料以及结论是否符合实际。据了解,该组织没什么专家,其材料和信息通常来自某个国家的反对派、通讯员或媒体报道。
“保护记者”是“记者无国界”给自己划定的重要任务,事实上在近400万欧元的年预算中,花费在支援被“迫害”记者身上的钱仅占7%,其他都用在了该组织自身的耗费上,其中梅纳尔的月薪就达5000欧元,这在法国是相当高的收入。
梅纳尔声称绝对保卫“新闻自由”,但如果他认为自己或“记者无国界”受到批评,就会马上跳出来。其网站2007年12月3日的一篇文章称,中国的《环球时报》11月19日“谴责一些组织‘固守对中国的偏见顽固不化’”,文章称“很明显是在暗指‘记者无国界’”。在该组织内部,梅纳尔掌握生杀大权,很多同事离他而去,据说梅纳尔亲口对别人说,“我喜欢一个人说了算”。
从“记者无国界”官方网站公布的内容可以发现,资助该组织的国家或地区往往在该组织的报告里新闻都是“自由”的。“记者无国界”曾批评台湾驱赶大陆记者,很快当时台湾“总统”陈水扁授予梅纳尔勋章和10万美元的支票……从此台湾跻身新闻“最自由”行列。
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自由古巴基金会是“记者无国界”的重要资金来源。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网站上清楚写明,凡得到其资助的机构,都不能组织针对美国的行动;而自由古巴基金会则表明,他们要求资助对象在他们的国家里运用手段从舆论上、经济上、政治上反对古巴,并组成压力集团以迫使所在国采取反古巴的政策。收了这些钱,就意味着接受了相应条件。

反华的激进派
西方所谓的人权组织名目繁多,但少有像“记者无国界”这样极端反华的。打开“记者无国界”的官方网站,赫然映入眼帘的是一面黑色五环手铐旗,上书“北京2008”……显然,该组织目前正以反北京奥运为其主旨。就在几天前,该组织还利用欧盟理事会会议,企图让欧盟“抵制北京奥运开幕式”。
“记者无国界”最初将古巴定为攻击的“头号目标”,转向中国是近几年的事。2001年,该组织开了抵制北京奥运会的网页,去年以来更是变本加厉。由于向世界知名领导人写公开信可以借别人的光环照亮自己,因此这成为“记者无国界”的惯用手段。2007年6月,该组织通过公开信向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施压称,“全世界关于2008年奥运会的担心都在增加”。当年12月,“记者无国界”再次发表公开信,毫无根据地称“情况表明中国的安全部门已经决定在奥运会期间严格控制外国记者的采访活动”,信中抱怨罗格“从未给我们回信”,还称“您的沉默将不幸地导致这所有可能的悲剧成真”。2007年11月,法国总统萨科齐访华前,“记者无国界”故伎重演,通过信件向萨科齐施压,要求“敦促中国政府改善人权状况”。
今年3月拉萨骚乱发生后,“记者无国界”发表声明,大肆攻击中国,称“我们呼吁世界权威人士通过宣布他们无意参加奥运会开幕式来表达对中国政策的否定”。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报道称,“记者无国界”的言论出现后,法国外长库什内表示,“欧盟应考虑以抵制今夏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的方式惩罚中国对西藏的镇压”。3月24日,奥运圣火采集仪式在希腊奥林匹亚遗址隆重举行时,“记者无国界”成员冲上台,向现场嘉宾抖出了一面“手铐五环”旗,侮辱中国。稍后圣火在巴黎传递时,该组织成员成为捣乱者中的骨干,还宣称在巴黎圣母院等7个地点挂出了黑色手铐五环旗,梅纳尔也赤膊上阵。4月26日在日本长野,该组织成员混在抗议火炬传递的日本民族主义分子中向奥运火炬和火炬手投掷物品。
不止这些,美国《纽约太阳报》报道称,“记者无国界”2006年11月就在纽约用流动巨幅海报的手段抹黑中国;今年2月,“记者无国界”在巴黎组织了抵制北京奥运会的活动;该组织还向奥运赞助商施压。

工具必须听命于主人
“记者无国界”攻击的目标非常明确:中国、古巴、委内瑞拉、伊朗等发展中国家是“优先照顾”对象。法国学者马克西姆曾评论道:尽管西方国家侵犯记者权利的现象越来越多,大财团吞并新闻媒体的现象正在对新闻自由造成空前威胁,如达索军工集团购买下法国70多家媒体后,270名记者被迫因“政治观念不同而辞职”,对此“记者无国界”始终不置一词。梅纳尔接受法国记者采访时曾说:“我们决定要揭露波黑、加蓬违反新闻自由和阿尔及利亚或突尼斯对媒体态度暧昧的情况……但我们不去管新闻自由在法国出现的偏差。”
为什么呢?一是梅纳尔批评别国时需要法国媒体、记者的支持,两者都得罪不起;二是他需要这些媒体背后的财团提供金钱资助。法国媒体和财团对此也一拍即合,由此可以理解何以梅纳尔在法国势力如此之大。有媒体调查,在法国没有任何出版社敢出版仅有的两本由法国人撰写的有关“记者无国界”和梅纳尔的书,逼得作者只好去国外出版。相反,法国各大报刊都发表过大肆吹捧梅纳尔的文章。法国官方也对梅纳尔“对外不对内”的战略选择非常欣赏:这既成了法国这个“人权宣言”的诞生国能随时对其他国家祭起“新闻自由”的大棒,又完全不必担心砸到自己的脚。难怪法国总统要授予梅纳尔骑士勋章。这个所谓的“非政府组织”实质上已沦为一种意识形态工具。
工具必须听命于主人。一位深识内幕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梅纳尔在巴黎阻挠圣火引起中国民众的强烈不满,反法情绪在中国高涨,很快就影响到法国大财团在中国的利益。这时法国政府和企业界开始不安。他们需要梅纳尔,但当“记者无国界”做得过分,特别是当梅纳尔扬言还要到香港大闹,肯定将会再度引发中国官方和民间强烈反弹时,就需要“控制”了。这时,法国各大电视台、电台和报刊开始出现不同声音,特别是在右翼亲政府和大财团的报刊《费加罗报》上首先出现了对揭露梅纳尔和该组织内幕的书籍介绍。这是一个警告,如果梅纳尔不及时刹车,下一步就会披露其内幕,让其真正难堪。梅纳尔很听话,果然找了个借口不再到香港去闹事。法国媒体上批评梅纳尔的声音也消失了……
不过,一位专家告诉记者,即使法国财团或政府为避免法中关系恶化而不愿梅纳尔再度露面,也不一定能成功。因为2002年以来梅纳尔已与美国建立起密切关系。利用梅纳尔骚扰奥运,美国将会一箭双雕:让北京奥运在历史上留下“负面”一笔;北京如因“记者无国界”是法国组织而报复法国,美国可从中受益……
“记者无国界”的运作内幕
“记者无国界”是如何运作的呢?出版于加拿大的《梅纳尔档案》一书详细介绍了该组织的做法。该书采访了一位名叫巴盖的人,揭开了梅纳尔的“招募”内幕。当时巴盖是“古巴独立记者协会”的一名“异见记者”,梅纳尔通过熟人辗转找到巴盖,要求其成为“记者无国界”在古巴的线人。巴盖同意后,梅纳尔亲往哈瓦那。他从不到巴盖家,而总是要求后者在汽车上与他交谈,还不许有任何旁人。梅纳尔要求巴盖提供古巴违反新闻自由的例子,让助手给巴盖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尽管此前梅纳尔从未到过古巴,但巴盖汇报什么完全由梅纳尔定。巴盖写完文章后便发给“记者无国界”。梅纳尔很快就对巴盖的工作不满,要求“对政权要更强硬一点”,后来直接要求巴盖称卡斯特罗是“杀人凶手”。巴盖表示,为了安全他不愿写这个,梅纳尔很不高兴。开始梅纳尔还支付巴盖稿费,后来当巴盖的文章不够“尖锐”时,他便另觅新人了。
梅纳尔需要的是巴盖去冲撞古巴的法律底线。一旦古巴政府做出反应、特别是逮捕甚至判罪时,梅纳尔就会跳出来批评古巴政府“迫害记者”,然后会授予巴盖“新闻自由奖”,并将巴盖捧成“反专制英雄”……梅纳尔没想到的是,巴盖的真实身份是古巴特工,“记者无国界”的工作手段因此被公之于众,“记者无国界”则被古巴媒体称为“极端反动组织”。▲

 


 

Re: 司马南:“记者无国界”与《南方周末》内幕
东南 发布于 2008-07-10 22:45

《南方周末》这样为自己辩护
司马南
《南方周末》的人私下讲,不屑回应司马南,怕的是上他的当,司马南是为了知名度才挑战<南方周末>的,所以,一回应,司马南便赢了,而不给他这个机会,他便端的赢不了——不知是哪一家公关公司给《南方周末》出的馊主意,这条不回应的原则,把南周生生憋坏了。
如同中国油价一样,死扛到今天怎么样,挺不住了,还不是照涨?昨天,南周人士化妆成一个“喜欢《南方周末》也喜欢反CNN网站”的读者,到司马南博客来辩解一番,然后,又到反CNN网站贴了一篇。除了指控司马南“文风恶劣”,骂司马南“流氓辩术”之外,此公大半时间用来为《南方周末》造谣事一招一式作辩解。辩词附后,供有兴趣诸公欣赏。
这篇辩解词,我给他打个98分(高分啊!),且建议南周编委会对执行此次秘密任务,潜入到司马南博客和反CNN网站搞小穿插小机动的小马甲,给予记大功表彰。道理很简单,小马甲虽然能力有限,但不遗余力为《南方周末》辩护的精神忠勇可嘉。鉴于目前形势不利,待外部环境和条件有所改观之后,祈南周再予轰轰烈烈宣传。
这篇辩解词,盖分为三部分。
其一,上来就公布结论:司马南“流氓文风”“恶劣”,“罕见”。
其二,试图替鄢烈山辩解点什么,但是话没说明白,自己绕场一周,晃了几个不自信的动作,便草草收了场。据此,我倒是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小马甲一定不是鄢烈山本人,老鄢断不会这么轻率,文字也不致如此青涩。
其三,小马甲着重论述<南方周末>没有造谣,自己报纸清白的很。鉴于小马甲此文重点于兹,辩书精彩处亦出于兹,故笔者盛邀各位看官,姑于此处扎营,放慢节奏,跟着小马甲亦步亦趋,好好品评鉴赏一番。
小马甲说:“造谣是一种罪名,这在刑法中是有条目规定的,那么欲加之罪,不能何患无辞,而是需要举证的”——真逗,《南方周末》派人写辩文,竟然挑了一个中学语文不及格的来,“不能何患无辞”的说法,如果不是语文基础问题,那就是一定是太着急了。
小马甲辩说,《南方周末》刊登的那篇文章之所以不属于造谣 ,“首先,这篇发表在南周上的文章并非原创新闻稿件,而是发表该报“举报博客”栏目博客文章。”多么新鲜,难道只有原创的新闻稿件造谣才叫造谣,刊发于尊报其他形式的稿件造谣就不叫造谣?造谣的本质,关键在于是否歪曲事实,而不在于刊发版面与具体形式。
小马甲辩解道:“其实这篇文章早就在2003年就流传于网络,作者佚名,转载过该文的网站论坛不计其数”。这说法岂不更新鲜,别人转载不计其数,并不成其为尊报免责事由。这道理很简单,试想,你小子调戏妇女被警察叔叔逮了个正着,你不服,说调戏妇女的还有别人,举报犯罪同伙固可以视情况减轻对你的处罚,但是绝不能说你调戏妇女合法。
既然知道作者佚名,就是说连个作者的人影都找不到,《南方周末》把稿子拿来就登报,还登在“举报博客专栏”。请小马甲回去请教一下大佬,然后回来告诉我们,作者佚名,那么举报者是谁呢?没有举报者,南报抓来就刊登,此为失实稿件,南报不负责,谁来负责?佚名先生如何负责?
小马甲自己也承认,“南周可能是刊登该文的第一家纸媒”。既知如此,还辨个甚?小马甲辨着辨着把自己绕进去了。
小马甲不甘处于下风,继续为《南方周末》辩白。大约是回家看了一会法律常识吧,小马甲神气起来:“造谣作为罪名成立,需要主观动机和客观后果都具备。但这篇文章,相信读后感观可能会是大相径庭的,有人会觉得该文居心叵测、破坏政府形象,有人可能仅仅就是纯粹的感动。(至少本人即如此)……”越来越沉不住气,干脆把自己当成证据使用,他的逻辑是,我自己“仅仅就是纯粹的感动”所以,《南方周末》没有造谣。好一个“纯粹的感动”,借鲁迅先生句式:“自称纯粹的必须防,得其反则是乱污”。
小马甲终于低下头去了,他悔不该来这里受罪,顺非而泽言伪而辨并不是好差事,他喃喃道“即便是新闻报道,失实失察有时也是难免的,但报道失实和造谣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请各位看官注意,至此,小马甲已经退却到墙旮旯。他承认《南方周末》报道失实,亦承认报道失察,只不过强调“与造谣有区别”。此刻,《南方周末》试图与读者达成“底线共识”(笑蜀语),此刻,《南方周末>列位大人可能忘了,尊报评论员鄢烈山们反诬别人造谣时,曾经甩出过多hai的道德花腔!
最后,申明自己不是《南方周末》员工的小马甲,习惯性地从南周报库里调来一条信息——
本报第1250期080124D23记事版刊发了题为《一个老乞丐说的一句话,感动全中国人!》的博客文章。经查,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已对同一内容的未署名文章进行过调查,并于2004年初发出《关于博讯网报道志愿军老兵乞讨事件的调查情况》。当时的结论是:“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我们认为网上所反映的情况难以得到证实”,并列举了“至少”五点“不足信”。
《一个老乞丐说的一句话,感动全中国人!》见诸本报“举报博客”栏目,该栏目虽系选登南方周末读者“举报”的博客文章,不是编辑部原创新闻性稿件,但仍需核实把关。由于相关编辑未能检索出民政部优抚安置局的“调查情况”;亦因为此稿原发时间久远,在网上传播甚广,无法找到原作者了解,致使可疑的信息传播。谨作此说明,并向广大读者及博客中涉及的相关机构和人士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吁请原作者和知情人与本报联系,以便彻底查证。
这就是“最敢说实话的报纸”的高风亮节吗?在“诚挚的歉意”中,以编辑部的名义继续辩解:第一,不是编辑部原创稿件;第二,编辑未检索出民政部调查情况;第三,发稿久远,原作者找不到;第四,仅仅是“可疑信息传播”;第五,呼吁知情人原作者与报纸联系,以便彻底查证。
如此歉意,何歉意之有?
民政部优抚安置局调查报告明明得出结论认为“网上所反映的情况难以得到证实”,并逐条列举事实对南周的报道加以反驳,南周偏偏在致歉信中有意略过,南周似没有勇气刊登民政部正视听的调查报告,不知这是否属于“选择性失明”?前书道歉,信尾又表示要“彻底查证”,用以辩白“南周不一定错”,这样真诚的的道歉不知民政部会不会接受。
前边洋洋洒洒刊登“一个老乞丐说的一句话,感动全中国人!”那是一个台湾普通话味道十足的,虚构得近乎幼稚的,在网上流传很久已被许多网友拆穿西洋镜的,旨在造谣共产党诬陷人民政府制造对社会不满的文章。独独南周的编辑看不出问题,独独南周的记者被“纯粹感动”,独独南周刊发在自己的报纸上。
太令人佩服了,南周引导舆论的能力,规避风险的能力,与主管部门运太极的能力,杀出阵地回守阵地的能力,真可谓出神也入化也。


附文标题:司马南的恶劣文风及其杀敌制胜术
司马南,一个潜水了多年前名人,最近紧急上浮横身跃出水面,而且火气很大火力很猛,炮口单盯一家与“主流”口径不太对路的媒体——《南方周末》,连续发表了多篇攻击该报的文章。
看了其最近的《“中国最敢说实话的报纸”怕什么?》一文,感觉这是本人见到的文风最为恶劣文章,几乎可用罕见来形容。

一、霸道的流氓辨术
首先,在中国以立场正确打击对手,这是最致命的招数,以司马大侠的年龄和阅历怕是心知肚明的。现在“普世价值”已经成了臭大粪,所以抢占政治正确的高地,往对手身上泼粪就成了必杀招。你《南方周末》既然抗了这杆大旗,那你就吃不了兜着走吧,反正从此后你的任何辩白都抖不了满身“普世价值”的腥臭,不战自胜自是必然。
其次,攻击对手时话说的欲言又止(司马南的原话“近年来,鄢烈山君身体渐差肝火益旺人形大变名声日隆,“金钱关”是否依然过得了,吾不得知之也。”),或者罗列一堆似是而非的罪名,总之让对手和读者自己去联想和对号入座。如果对手忍不住反驳,他就说这可是你自己说的我可没说哦(司马南的原话“这可是您文章里说的,断不是司马氏本人的话。”)、没这么回事你怕个什么、急于撇清不正说明你心虚(司马南的原话“解放思想,开风气之先,有啥子好怕地嘛。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人心里想什么,通常就会下意识说什么。一个人下意识试图回避什么,通常就容易误解别人在窃窃说他什么。阿Q同志不就特别忌讳那个秃头的“秃”字吗?”);如果对手不理,那就相当于默认。哈哈,如何?进可以宜将剩勇最穷寇,退亦可确保立于不败。
至于鄢烈山的身形变化和他的观点有何关系,对所谓金钱关的无端揣度是种什么笔法,谁能告诉我吗?

二、举证的选择性失明
造谣是一种罪名,这在刑法中是有条目规定的,那么欲加之罪,不能何患无辞,而是需要举证的。
司马南痛斥南周“公然造谣”时是举了证的,但司马南的举证不成立!
首先,这篇发表在南周上的文章并非原创新闻稿件,而是发表该报“举报博客”栏目博客文章。其实这篇文章早就在2003年就流传于网络,作者佚名,转载过该文的网站论坛不计其数,南周不过可能是刊登该文的第一家纸媒。
其二,造谣作为罪名成立,需要主观动机和客观后果都具备。但这篇文章,相信读后感观可能会是大相径庭的,有人会觉得该文居心叵测、破坏政府形象,有人可能仅仅就是纯粹的感动(至少本人即如此),由此来反推南周的动机,很难有合逻辑的必然性。
其三,即便是新闻报道,失实失察有时也是难免的,但报道失实和造谣是有很大的区别的。2008年3月20日出版的《南方周末》A2版的“有错即改”栏目里,《南方周末》报社就《一个老乞丐说的一句话,感动全中国人!》一文刊发“说明并致歉”,“向广大读者及博客中涉及的相关机构和人士致以诚挚的歉意”。
司马南的文章发表于2008年7月1日,远在南周道歉申明3个月之后,那么他攻击“《南方周末》涉嫌公然造谣,至今未见丝毫反省”的时候,算是造谣,还是失实、失察,或者干脆就是选择性失明?
本人无意为南周在这件事上的错误开脱,作为一家严肃报纸,转载一篇在网络上流传多年的文章,出现这么大的纰漏怎么说都是不应该的。各位随声附和司马南的主张并享受痛击对手的快感的时候,依然轻率地沿用司马南的举证,这是无疑是一种思维上的懒惰!这是不是和我们这个坛子所标榜的精神背道而驰,抑或与我们所anti的CNN的做法殊途同归呢?

有网友可能会质疑本人是否太过痴迷南周,我想说的是我不否认我喜欢南周,不过我也喜欢anti-cnn。在四川地震期间,我天天都在看着CCTV流泪,也会读着南方周末反思。上天造人时给了人两只眼睛,是因为只有用双眼看,这个世界才是立体的。



在司马南的恶劣文风及其杀敌制胜术司马南,一个潜水了多年前名人,最近紧急上浮横身跃出水面,而且火气很大火力很猛,炮口单盯一家与“主流”口径不太对路的媒体——《南方周末》,连续发表了多篇攻击该报的文章。
看了其最近的《“中国最敢说实话的报纸”怕什么?》一文,感觉这是本人见到的文风最为恶劣文章,几乎可用罕见来形容。

一、霸道的流氓辨术
首先,在中国以立场正确打击对手,这是最致命的招数,以司马大侠的年龄和阅历怕是心知肚明的。现在“普世价值”已经成了臭大粪,所以抢占政治正确的高地,往对手身上泼粪就成了必杀招。你《南方周末》既然抗了这杆大旗,那你就吃不了兜着走吧,反正从此后你的任何辩白都抖不了满身“普世价值”的腥臭,不战自胜自是必然。
其次,攻击对手时话说的欲言又止(司马南的原话“近年来,鄢烈山君身体渐差肝火益旺人形大变名声日隆,“金钱关”是否依然过得了,吾不得知之也。”),或者罗列一堆似是而非的罪名,总之让对手和读者自己去联想和对号入座。如果对手忍不住反驳,他就说这可是你自己说的我可没说哦(司马南的原话“这可是您文章里说的,断不是司马氏本人的话。”)、没这么回事你怕个什么、急于撇清不正说明你心虚(司马南的原话“解放思想,开风气之先,有啥子好怕地嘛。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人心里想什么,通常就会下意识说什么。一个人下意识试图回避什么,通常就容易误解别人在窃窃说他什么。阿Q同志不就特别忌讳那个秃头的“秃”字吗?”);如果对手不理,那就相当于默认。哈哈,如何?进可以宜将剩勇最穷寇,退亦可确保立于不败。
至于鄢烈山的身形变化和他的观点有何关系,对所谓金钱关的无端揣度是种什么笔法,谁能告诉我吗?

二、举证的选择性失明
造谣是一种罪名,这在刑法中是有条目规定的,那么欲加之罪,不能何患无辞,而是需要举证的。
司马南痛斥南周“公然造谣”时是举了证的,但司马南的举证不成立!
首先,这篇发表在南周上的文章并非原创新闻稿件,而是发表该报“举报博客”栏目博客文章。其实这篇文章早就在2003年就流传于网络,作者佚名,转载过该文的网站论坛不计其数,南周不过可能是刊登该文的第一家纸媒。
其二,造谣作为罪名成立,需要主观动机和客观后果都具备。但这篇文章,相信读后感观可能会是大相径庭的,有人会觉得该文居心叵测、破坏政府形象,有人可能仅仅就是纯粹的感动(至少本人即如此),由此来反推南周的动机,很难有合逻辑的必然性。
其三,即便是新闻报道,失实失察有时也是难免的,但报道失实和造谣是有很大的区别的。2008年3月20日出版的《南方周末》A2版的“有错即改”栏目里,《南方周末》报社就《一个老乞丐说的一句话,感动全中国人!》一文刊发“说明并致歉”,“向广大读者及博客中涉及的相关机构和人士致以诚挚的歉意”。
司马南的文章发表于2008年7月1日,远在南周道歉申明3个月之后,那么他攻击“《南方周末》涉嫌公然造谣,至今未见丝毫反省”的时候,算是造谣,还是失实、失察,或者干脆就是选择性失明?
本人无意为南周在这件事上的错误开脱,作为一家严肃报纸,转载一篇在网络上流传多年的文章,出现这么大的纰漏怎么说都是不应该的。各位随声附和司马南的主张并享受痛击对手的快感的时候,依然轻率地沿用司马南的举证,这是无疑是一种思维上的懒惰!这是不是和我们这个坛子所标榜的精神背道而驰,抑或与我们所anti的CNN的做法殊途同归呢?

有网友可能会质疑本人是否太过痴迷南周,我想说的是我不否认我喜欢南周,不过我也喜欢anti-cnn。在四川地震期间,我天天都在看着CCTV流泪,也会读着南方周末反思。上天造人时给了人两只眼睛,是因为只有用双眼看,这个世界才是立体的。

附:《南方周末》的致歉文章 (摘自《南方周末》第1258期A2版)

本报第1250期080124D23记事版刊发了题为《一个老乞丐说的一句话,感动全中国人!》的博客文章。经查,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已对同一内容的未署名文章进行过调查,并于2004年初发出《关于博讯网报道志愿军老兵乞讨事件的调查情况》。当时的结论是:“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我们认为网上所反映的情况难以得到证实”,并列举了“至少”五点“不足信”。
《一个老乞丐说的一句话,感动全中国人!》见诸本报“举报博客”栏目,该栏目虽系选登南方周末读者“举报”的博客文章,不是编辑部原创新闻性稿件,但仍需核实把关。由于相关编辑未能检索出民政部优抚安置局的“调查情况”;亦因为此稿原发时间久远,在网上传播甚广,无法找到原作者了解,致使可疑的信息传播。谨作此说明,并向广大读者及博客中涉及的相关机构和人士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吁请原作者和知情人与本报联系,以便彻底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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